英国法官:踢假球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iuk(2010/2/10 20:16: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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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 英格兰作为现代足球的发源地,打假扫黑也是其他足球的鼻祖。而实际上,他们做得确实也不错。
足球赌博在英国是合法的,英伦三岛随处可见赌博公司的营业窗口,英国球员也以嗜赌闻名。但近些年来,英格兰超级联赛非但没有发生非法赌球事件,甚至连传闻都很少听到。
英格兰足球第一个被曝光有假球邪念的球员出现在1905年。他名叫比利·迈雷迪斯,曼城俱乐部队员。他试图贿赂阿斯顿维拉队队长阿·里克,操纵两队打场假球。结果他偷鸡不着蚀把米,事情败露后遭到禁赛处罚。迈雷迪斯虽然没能得逞,但他的行为却引起了英国法律部门的高度警惕。第二年,英国出台了《腐败预防法令》,明确规定:任何收买贿赂球员的行为和企图都是犯罪。
1915年,曼联与利物浦队的一场比赛被查证是场假球。主谋曼联球员韦斯特被禁赛30年,其他9名球员也遭到相应惩罚。1962年,谢菲尔德星期三队以0:2不敌伊普斯维奇的比赛,是英格兰最著名的、也是迄今为止被破获的最后一起假球案。包括两名英格兰队队员在内的10名职业球员以“欺诈罪”被判刑。当时主判法官劳顿对主犯高尔德说:“我不能忘记在你操控比赛的日子里,成千上万球迷受到的欺骗。他们花钱本来想去欣赏专业人士上演的精彩足球比赛,但看到的却是预先导演好的游戏。在审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我屡次提醒自己:我坐在法庭上不是为了指责有人违反了足总的规则,我坐在这里是为了惩罚犯罪。我给你这样的判决,是为向所有在体育活动中心存罪恶想法的人昭示一点:你的所作所为,是一种犯罪行为,而且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高尔德之流落网之后,英格兰足坛虽假球传闻不断,但却再也没有逮住任何猎物。1997年,利物浦队门将、津巴布韦的格罗贝拉,英超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富有争议的人被起诉到法庭上。《太阳报》的一篇报道称格罗贝拉和温布尔登队门将塞格尔斯赛前被远东赌博集团收买,在比赛中故意丢球。英国法院对这两名门将以及涉嫌为他们打假球穿针引线的另一名球员法沙努进行了为期34天的审判。由于陪审团就判决无法达成一致,最后只好将他们无罪释放。
《太阳报》在法庭上拿出了录像证据,格罗贝拉在镜头里吹嘘自己的打假劣迹。但津巴布韦人却声称:他发现有人企图串通他打假球,于是自己灵机一动、将计就计,继而胡吹自己曾经打假,目的是为了帮助警方搜集更多证据。
脱钩之后的格罗贝拉对《太阳报》不依不饶,起诉对方毁坏自己的名誉,法院判罚《太阳报》赔偿85000英镑。后者2001年提出上诉,法官最终作出判罚:没有真凭实据证明格罗贝拉打假,但他举止“有欠诚实得体”,要赔偿《太阳报》50万英镑的诉讼经费,同时他获得的赔偿也被降为象征性的1英镑。事后,格罗贝拉愤怒地说:“英国人把我搞破产了。我带着10英镑来到他们的国家,而他们却只给了我1英镑。”
《太阳报》等新闻媒体对假球的反应是灵敏的。例如,上述谢菲尔德星期三队球员假球案的告破主要归功于伦敦《星期日人报》。他们的两名记者冒着生命危险三年内连续调查和追踪报道,获得了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录音,为法庭提供了最重要的证据。他们提供的线索,帮助一度陷入死胡同的警方在调查上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当然,英国媒体“爆料”不是捕风捉影甚至胡编乱造,而是要有确凿的证据,否则就要吃官司。
去年10月,英格兰德比郡队与诺维奇第之间进行的一场英冠联赛刮起一片“假球疑云”,原因是亚洲一些足球赌博公司接到大量投注。此事引发英国议会的关注,警方也进行了调查,《星期日电讯报》等媒体也紧密跟进。但由于英国警方无权要求亚洲地区的那些足球赌博公司配合调查,因而取证工作遇到很多困难。此案至今仍是个悬疑。
如果说英格兰足坛绝对干净,那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有一点却要承认:他们的足球的确没有那么多的“假黑赌”。
黑恶势力之所以在英格兰足坛未成“气候”,主要原因有二:法制完备的外部环境和监控有力的内部机制。英国是个高度诚信的国家,法制肃严,新闻媒体的监督几乎无孔不入。而在英格兰足球内部,球员、教练等行业工会监控也无处不在,英格兰足总还专设监督假赌的部门,可以说在内部建起了多道“防火墙”。球员若想打假球,需突破很多限制,耗费大把力气,“东窗事发”的概率也因此大大增加。